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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发话!这些罚款,全部取消!

2025-07-05 23:03:15 来源:网开三面网 作者:休闲 点击:846次

为进一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、国务优化营商环境,话罚国务院日前印发《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款全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,取消和调整了公安、国务交通运输、话罚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款全53个罚款事项,其中,国务取消29个罚款事项,话罚调整24个罚款事项。款全这些罚款事项主要集中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、国务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话罚领域,取消和调整的款全目的是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,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国务好处。《决定》明确了这些罚款事项的话罚名称、设定依据、款全处理决定和替代监管措施。

取消和调整上述罚款事项,严格执行国务院明确的“三个一律”的清理标准:凡是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,一律取消;凡是罚款事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、有违“放管服”改革精神、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,或者有失公允、过罚不当的,一律取消或调整;凡是罚款事项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规范或管理的,一律取消。

《决定》取消和调整的53个罚款事项,共涉及修改11部行政法规,修改和废止20部部门规章。为了最大限度推进清理成果落地见效,《决定》对修改行政法规、修改和废止部门规章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,有关部门要在《决定》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有关行政法规修改草案送审稿,并完成有关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,部门规章需要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法规调整的,要在相关行政法规公布后60日内完成修改和废止工作。

为了保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,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和公共利益,《决定》强调,罚款事项取消后,确需制定替代监管措施的,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,严格落实监管责任,创新和完善监管方法,规范监管程序,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,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,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
下一步,国务院将继续组织清理其他领域的罚款事项,目前有关工作已经同步开展。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对应当清理的罚款事项,及时予以取消和调整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,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
作者: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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